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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站租赁及充电桩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04日  信息来源: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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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站租赁及充电桩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21990043421175发布日期:2024-02-04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处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23878036
项目地址
辽宁省
招标人名称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站租赁及充电桩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990043421175
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500.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按照《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充电桩建设方案》,我省以租赁养护站的模式实施充电桩项目,除大连外共计144个养护站,总占地面积约63万平方米。具体租赁区域以满足政策性要求、社会公众需求为基本原则,根据各养护站实际情况以及实施项目需要明确。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站租赁及充电桩项目招标
标段(包)编号
202421990043421175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其他
投标人资质条件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满足合同条款的约定。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辽宁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站租赁的承租方暨充电桩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养护等的实施方。
投标保证金
15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4-01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44-03-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1名):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任职且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或以上)职务,具有统筹协调公司资源、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工程负责人(1名):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任职,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风能类(或太阳能类)清洁能源发电新建项目实施的管理经验。]
合同估算价
150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认。在同一标段中,联合体一方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2-04 17:00至2024-02-09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2-26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并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开标时间
2024-02-26 09:3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还包括:财务能力: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取联合体各方的算术平均值)2022年末:净资产不小于1000万元,营业收入不小于2000万元。企业业绩:近5年(指工程验收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完成过1项风能类(或太阳能类)清洁能源发电新建项目工程的施工。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
招标人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24-81670103
邮箱
zzhwzh01@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24-88325378
邮箱
zzhwzh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