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全省各监狱:
按照司法部驻在式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意见要求,全省各监狱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狱务公开载体,拓宽狱务公开渠道,丰富狱务公开方式方法,取得了扎实的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推动我省狱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对狱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
狱务公开是刑罚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狱依法履行职责、接受监督的具体体现。深化狱务公开是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重要内容,对于增强监狱执法透明度,保障罪犯合法权益,规范监狱执法行为,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监狱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重新审视和定位狱务公开工作,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进一步增强做好狱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法规范做好狱务公开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
二、巩固整改措施,进一步持续完善狱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2018年司法部驻在式检查结束后,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全系统紧紧围绕整改内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围绕罪犯及其近亲属、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监狱执法领域的重点和热点等问题,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工作制度。通过常规和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落实,切实推动执法的内容、方式、制度、服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一)继续夯实传统狱务公开方式。各监狱要充分利用狱务公开专栏、报刊、信箱、公示板、广播、闭路电视等方式,及时将相关法律法规,罪犯考核奖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重要执法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方便罪犯和罪犯家属了解和监督;充分利用狱务公开电话、监狱长接待日等形式,宣讲法规政策,解答相关问题,受理罪犯家属和社会各界的举报投诉;通过监狱开放日、发放狱务公开手册等形式,增加执法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监狱工作,理解和支持监狱工作。
(二)积极创新狱务公开方式方法。各监狱要研究通过召开执法通报会、播放监狱专题宣传片或微电影,主动公开执法过程,宣传辽宁监狱工作亮点,展示监狱干警队伍建设,展示罪犯教育改造成果,树立辽宁监狱良好形象;通过召开座谈会,与监狱基层干警、检察机关、人大代表等方方面面就如何提升监狱执法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等热点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有识之士的谏言建议,拓宽工作思路,拓展工作视野;通过积极筹划建立门户网站、增设狱务公开一体机、探索创建微信公众号等现代设施和手段,延伸对外公开执法信息,从深度和广度上深化狱务公开。
(三)加强对狱务公开信息管理。各监狱确保通过多种形式严格按照司法部要求,依法全面公开;通过积极开展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部门之间工作配合等方式,形成狱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将狱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设置时间节点,确保罪犯考核奖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重要执法信息和狱务公开系统内容的时效性。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化狱务公开
各单位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提高对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规章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相关执法信息,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定期对狱务公开工作进行梳理汇总,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要加强监狱内部对狱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为使此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各监狱要将狱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工作,继续严格落实部局要求,对标找差,建立持续深化狱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在持续深化狱务公开工作中,各监狱要加强与省局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中遇有问题,要及时向省局请示报告。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
2019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