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保密技术保障中心(辽宁省保密科技测评中心)
2025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为做好辽宁省保密技术保障中心(辽宁省保密科技测评中心)2025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9:00-11:30
2.地点:辽宁省保密技术保障中心(辽宁省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3-2号)
3.联系电话:杨老师 024-23860813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1.《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科以来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需考生就读院校提供考生预毕业情况说明,见附件2);
6.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7.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报考的,提供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和考核期满合格证明,以及能够证明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
8.党组织关系证明;
9.应聘人员承诺书(见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凡与网上报名时提交信息不符、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信息为准,请密切关注辽宁省国家保密局门户网站(网址)中“通知公告”栏内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附件1-省保密技术保障中心(省保密科技测评中心)2025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辽宁省保密技术保障中心
(辽宁省保密科技测评中心)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