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虎”同日被处理,两人违规留存涉密文件!还有20多名干部曾被点名……
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三则“打虎”消息。值得关注的是,在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显刚的通报中,提到“违规打探巡视信息,违规留存涉密文件”;在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的通报中,提到“私自留存涉密文件”。
事实上,在近年来落马的官员中,有不少是违反国家秘密载体保密规定,在保密上栽了跟头。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通报记录,从2018年到2024年,共有23名落马官员的通报与涉密文件、涉密资料等相关。
NO.1 私自留存涉密文件
19人的通报包含“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违规私存涉密材料”等关键词。如:
2024年7月被开除党籍的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芝斌,被通报“打探、窃取纪律审查和巡视秘密,私自留存信访涉密材料”。
2023年10月被开除党籍的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被通报“违规干预资金借贷,私自留存涉密资料”。
2021年9月被“双开”的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被通报“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
NO.2 违规传播涉密信息
3人的通报包含“违规对外提供涉密信息”“泄露涉密资料”关键词。如:
2024年7月被“双开”的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原司长刘志全,被通报“违反保密工作规定,违规记录、传播涉密信息”。
2023年2月被“双开”的原黑龙江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郭铭玉,被通报“违反工作纪律,泄露涉密资料”。
2021年6月被“双开”的国家开发银行原评审二局资深专家张林武,被通报“违反政治纪律,违规对外提供涉密信息,大搞封建迷信”。
NO.3 非法复制、存储涉密文件
1人的通报包含“非法复制、存储涉密文件”关键词。如:
2021年4月被“双开”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原党委常委,皮山农场原党委书记、政委闫志顺,被通报“非法复制、存储涉密文件”。
以上案例具有极强的警示意义,提醒我们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进一步加强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新修订保密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对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要求作出原则性规定,明确国家秘密载体从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到销毁的全生命周期必须纳入保密管理。此外,新修订保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禁止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各级党组织和机关单位必须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日常保密教育,使相关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各项要求,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防范能力。同时,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带头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始终保持防微杜渐的清醒和如履薄冰的谨慎,时刻紧绷保密这根弦,否则一旦触碰了党纪国法,最终必然受到严惩。